周继华律师
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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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继华律师,广州整形医疗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1、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
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,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。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,谁提出,谁预先缴纳的原则!因此,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。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,经过鉴定,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、造成医疗损害结果、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,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的比例承担法律。
也就是说,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,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,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。
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、不承担法律的的,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,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。
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,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,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。
如果是在诉讼中,法庭申请委托的,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。
我们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知道,我国的医疗事故原则主要包括:
医疗事故的原则包括过错原则;
医疗事故的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原则;
医疗事故的原则包括公平原则;
医疗事故的原则包括严格原则等。